《西宁市促进若干经营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》出台
发布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3-01-09 00:00 阅读次数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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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服务业是促增长、调结构、转方式的重要途径,也是扩大就业的最大“容器”。当前,西宁市经济发展已进入工业化转型、城镇化加速、市场化逐步完善的关键时期,经济结构、消费结构正发生着深刻变化,已具备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支撑条件。记者从西宁市12月11日召开的常务会上了解到,为促进西宁市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,西宁市针对文化旅游、金融、物流等经营性服务业的特色优势及薄弱环节,制定了《西宁市促进若干经营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并已于当日的常务会上通过。

    突出发展8个重点领域

  西宁市将重点围绕文化旅游、金融业、物流业、会展业、房地产业、社区服务业、中介服务业、科技服务业等八个领域,通过优化发展环境、加大资金支持、引导经营性服务业创新发展等方式,促进服务业发展。将开展市级服务业重点项目年度计划编制工作,加强经营性服务业项目储备库建设,超前谋划大项目、好项目,并实行动态管理。将鼓励西宁市服务业企业积极承接国内外服务业转移,大力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来西宁投资,设立企业总部、地区总部、采购中心、研发中心。

    允许部分经营性服务企业以家庭住址登记

  市场准入门槛和发展环境对服务业的发展至关重要。西宁市将通过放宽市场准入、加强用地保障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、扩大服务业有效需求等方式,为服务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。西宁市将加大经营性服务业开放力度,凡是不需要国家核准的服务业产业项目,将按属地原则备案,并允许社区、中介等经营性服务企业以家庭住址进行工商登记;不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的服务业企业设立连锁经营门店时,可持总部相关文件,直接到所在地办理登记手续。同时,将放宽经营性服务企业出资最低限额,除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的外,允许投资人自行认缴。

    扶持发展服务业企业集团

  西宁市将鼓励经营性服务企业实现规模化、网络化、品牌化经营,创新服务业组织形式。将在重点领域培育一批标志性、在国内外市场有影响力的服务业企业集团和龙头企业,鼓励服务企业跨地区、跨行业整合。将扶持一批面向“三农”、中小企业的服务业企业集团和龙头企业。将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担保小贷公司不断创新金融产品,提高对经营性服务业的支持力度。将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,培育发展知名品牌,获得中国驰名商标、中国名牌产品、省(西宁市)著名商标的,将按工业企业相应奖励政策兑现。将鼓励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园区根据自身需求,发展相应服务业。此外,将开展多层次人员培训,建立健全服务业人才评定激励机制,加大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,为服务业储备高层次人才。